灌溉水受到污染之来源,可分为天然污染与人为污染。天然污染是由母岩中盐类溶解,冲蚀及海水入侵等所造成;人为污染则可包括点源污染及非点源污染,分别说明如次:
(一)天然污染:灌溉水水源流经地质岩层,可溶解其中之成分再渗滤汇集而出,若地质中之矿物溶解性大时,水源便形成可容性无机盐类之污染。如逢洪水季节,山洪挟带泥砂等冲刷物,淤积于灌溉沟渠,将形成沉积性之污染。国内之河川水源,如嘉南平原上之二仁溪及急水溪,因流域之内有咸性泥岩,故在干季河川下游,盐分偏高。又如浊水溪之水源,经年水质混浊。此等情形皆属地质岩层及暴雨冲刷之天然污染。地下水因所在地区地层构造及深度之不同,盐分差异极大,例如云林及屏东之地下水井,靠近沿海一带,水质盐分常达每公分数千微姆欧以上,不能引用,此种系属海水入侵,天然海潮海水之污染。
(二)人为污染:
1.点源污染:所谓点源污染,系指污染之造成,来自特定之污染源,由对污染质之侦测,常可追踪污染源所在。在外在环境较单纯的区域,点源所造成的污染、通常极易由污染源之特性加以判定。点源污染之种类繁多,兹分述如次:
(1)工业废水:
工业废水之种类甚多,目前全岛南北,工厂不下数万家,所排出的污染质几乎涵盖所有无机性、有机性污染质,许多并为毒性物质。如无机矿物性之废水有:化学工业、金属冶炼、钢铁、酸咸制造、军火厂等。有机废水如:酿造、食品、皮革、屠宰、制粉、酦酵、石油炼制等。有毒物质废水如农药合成、电镀业、金属表面处理等,不胜枚举。工业废水乃工业制造过程中所产生之废液,对大多数工厂言,水为不可或缺的原料,但留在制品中仅占少部分,大部分以废液排出,此废液之污染度因制品、原料、制造方法、工厂管理等差异很大。
工业废水中污染质之为害大致可分为如下数类:
(a)悬浮固体物(Suspension solid):水质中含有过量之悬浮固体物,不但淤积灌溉渠道,进入田间后渗入上层充塞土壤孔隙,使土壤透水性降低,排水不良,同时影响土壤通气及其他物理性质之劣化。
(b)有机物(Organic matter):此种污染质常以BOD计量,因其酦酵分解产生有机酸,使土壤呈酸化,同时产生缺氧现象致土坏呈还原作用。
(c)有毒之物质:如各种重全属元素,氰化合物,有机氯化烃,使作物中毒枯死或减产。
(d)盐类含量:超量盐分使土壤有效性水分减少,并能使土壤盐化,使土壤生产力降低,严重者导致荒芜,无法恢复耕作。
(e)其他:许多工业废水具有强烈之臭味及颜色,此外还有放射性物质及过高之水温等,均不利于灌溉。
(2)矿场废水:
金属矿山废水之污染,主要是由自然排水或汰选废水中重金属之存在而引起。例如:
(a)火山之硫磺水:呈强酸、污浊,使土壤呈还原作用。
(b)粘粒:陶磁粘土,水泥工业或金属汰选以及采砂石业,使污染水中含有大量之酸性白色粘液,流入土壤或农田中,使土壤表面覆盖白色被膜,降低土壤渗透性及通气作用,作物同化作用减弱。
(c)煤矿、石油矿及天然瓦斯之废水中含有大量之微粒碳粉、油类、处理剂、粘粒等,严重损害土壤理化性态。
(d)金属盐类:矿山废水中如含有铜、锌、砷、镉、铬等,能毒害作物,早在1880年于日本渡良濑川即有因铜矿开采致铜渣污染农田之公害案例。
国内矿场不多,矿场废水污染不算很严重,目前面临问题者,仅有北基水利会灌区中少数面积遭受金山矿场废水之影响,花莲郊区受大理石工业废水之沉积干扰,此外,就是基隆流域局部受洗煤水之污染等。
(3)都市及家庭废水
都市及家庭废水,如果无完善之下水道及处理设备,随意排入沟渠,亦是导致灌溉水质污染原因之一。公共用水多属冲洗,其废水中含有大量之悬浮固体物、矿物油垢、清洁剂、泥砂等,至于家庭污水则以酦酵性及悬浮固体物居多,主要成分有碳水化合物、蛋白质、脂肪、洗濯衣物之清洁剂,以及无机盐类等。因其易酸败分解,常有病原菌存在,呈色及臭味,溶氧量低,排入沟渠,将严重污染水源。其水质含有高的总氮,磷及有机物,其处理相当难,若排入灌溉水中,作物于引灌后,因氮、磷量过多,会导致过度繁茂,倒伏,而有机物过高则引起土壤环境溶氧不足,造成作物根系之活力降低,生长不良。
(4)固体废弃物:
国内地区仅以家庭之垃圾平均每人每日之废弃量已超过1公斤且有日益渐加之趋势。垃圾之处埋,已形成各市镇目前最棘手之问题,如采用露天垃圾场,不但觅地不易,妨害环境美化,同时亦是老鼠、蟑螂、苍蝇、蚂蚁之理想温床,各种病原菌之源泉。进行烧毁焚化,分类不易,亦影响空气污染。埋入土中,则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源,任何处埋方法均不够完善。目前之情况而论,大部分均采用非正规之掩埋法,其渗出之废水,污染地表及地下水源至为普遍。在乡村及河川沿岸,更有不法者,任意倾倒路旁或河边,不但污染水质,其漂流杂物,动植物遗骸更影响观瞻卫生,同时淤塞灌溉沟渠,损坏灌溉设施,亦构成各水利会灌溉管理上之严重课题。
(5)畜牧业废污:
畜牧业废水污染灌溉水质在本省以养猪粪尿为主,其他如养鸡、养牛、及水体养鸭等,均有污染灌溉水源之可能。以养猪为例,依据国内省政府农林厅之统计,全省养猪头数已超过1仟万头,估计日产猪粪尿重达35,000吨,相当于6,000万人口的排泄量(1猪6人),如加上每头猪20公斤的%水清洗用(指目前企业化养猪型态之清洗用水量,如一般传统式养猪其清洗用水则每头每日约需70公斤)污水,则日产猪粪尿水量达200,000吨。虽然政府规定,养猪规模在200头以上者,必须设有废水处理设施,但如此庞大的污水量,加上废水中的BOD、氮素、盐类量都高,其污染能量实不可漠视。
(6)养殖业废水:
养殖可分淡水养殖与咸水养殖两大类,淡水养殖废水对灌溉水质的污染很少见,咸水养殖则不然,其污染以养虾池废水污染灌溉水源及农田的案例最常发生。由于本有虾类养殖种类以草虾,砂虾为主,一般均需以海水与淡水调和盐份浓度来饲养,故养虾池的废水,远超出灌溉用水之水质标准,不可任其排入灌溉专用,灌排并用及回归利用之渠道。农田土壤在引用遭养虾池废水污染的水长期灌溉之后,盐分累积将日趋严重,终致作物根系无法正常吸收水分,只好废耕。而因盐分过高无法耕作的农田,其土壤改良需相当长的时间来进行,要使它复耕并恢复生产力将颇为困难。
(7)其他
特殊场所或事业,如实验室、医院、动物园等,近年亦引起广泛注意,因其排水已造成一些污染案例。实验室,尤其化学实验室常排放强酸、强碱、有毒化学药品、放射性元素药品等污染质,医院也用了很多化学药品,病患排泄的废污尚有病菌的问题,若无适当处理,可能会污染灌溉用水。
(三)农药及肥料之污染
于现阶段的农作物生产过程中,施用农药以防治杂草,细菌和昆虫是必须的手段。国内高温多雨,单位面积的农药施用量偏高,施用农药的种类约达四百种,据研究,农药之施用仅有1%能达到目的物,其余部分则进入水中、空气、土壤、作物及其他非目标生物。因此,施用农禁污染灌溉水是可以预料的。残留于空气中的农药,当降雨时亦可能随雨水下降污染灌溉水。
各种农药中,有机氯化烃(Chlorinated Hydrocarbons)化合物是较早被发展的有机合成杀虫剂,其分解不易,残毒的问题导致世界各先进国家莫不加以禁用,我国虽已于1995年起禁用滴滴涕(DDT),1998起禁用灵丹(r-BHC),阿特灵(Aldrin),地特灵(Dieldrin)及飞布达(Heptachlor)但近年来尚有残留于土壤及底泥的报告。目前所使用的农药,多为分解容易的药剂,如有机磷、氨基甲酸盐类等,若施用不慎或有短时间污染灌溉用水的情形,但长时期的污染可能已大大降低。另含重金属铜、锌、锰、砷等的农药亦少量使用中,其造成重金属污染的潜在问题仍值特别重视。
施用化学肥料来增产亦是势所必然,但许多地区因施用量过多或不得其法,流失厉害则会污染灌溉用水,并导致农田土壤理化性变劣。
以施用最多的氮肥为例,氮素极易流失至灌排渠道中,灌溉水中的氮素若适量且能配合作物生长期需要,则可减少施肥,增加产量;但若过量也将不利于作物生产,如水稻会发生植株生长过度繁茂,根系发育不良,易倒伏,空穗多等等问题。